一回台灣即全副武裝的準備開庭😀
為什麼法院在民事庭以外,還有設立家事法庭呢?
因為家事案件與其他民事糾紛有點不同,除了解決問題以外,還有感性面,家庭、家人、配偶、財產等問題相牽連者,除了法條的運用外,更多是人性面的拉扯、碰撞,如何在對立嚴重、經濟實力不對等的狀況,保護好當事人權益?甚至是案件結束後,雙方可能因為有小孩,仍然要相處一輩子,如何在紛爭過後,重新生活,建立新的目標,我覺得這個才是家事案件辦理最終的價值目標,自從兩年前陸續開始很多公司客戶請我協助處理家事案件後,讓我更了解家庭的維繫以及家庭的紛爭要面面俱到的處理,試衣間非常困難的事情,但縱使在困難,我都願意嘗試解決大家的煩惱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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