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外遇賠償金,真的值得上法院嗎?——當婚姻被背叛,法律給得起你要的公道嗎?】
「才賠十幾萬,連律師費都不夠,我到底是在打什麼?」
這是很多當事人打完外遇官司後的心聲。
在我們過往處理過的 #外遇 案件中,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確實偏低,十萬、十五萬,對很多人來說根本無法補償婚姻的破裂與信任的瓦解。
更現實的是——光是 #蒐證,就可能耗費數萬元與無數個夜晚的情緒能量,還要面對過程中反覆提起傷痛、與對方交鋒的壓力。走到法院,真的值得嗎?
💔 婚姻無價,但法院得「開價」
民法上雖然明文規定「配偶權受到侵害者,可請求精神慰撫金」,但實務上,法院衡量的,是以下幾個層面:
• 外遇行為的具體情節(是否為長期關係、是否有公開羞辱或羞辱性訊息)
• 有無明確證據(LINE對話、旅館紀錄、證人供述)
• 當事人是否仍維持婚姻關係
• 行為人的態度與是否悔意或協商意願
因此,即便你痛苦萬分,但如果證據不足、婚姻未破裂或對方否認到底,法院判賠的金額仍可能「象徵性」居多。這對許多當事人來說,其實是二次傷害。
⚖️ #訴訟,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
我們遇過很多來談的當事人,帶著滿腔怒火,也帶著對「 #法律會還我公道」的期待。
但現實是:
• 證據要合法取得,不然會被法院排除
• 官司可能拖上一年,甚至更久
• 判賠金額若偏低,情緒與時間的成本未必划算
所以我們常常會和當事人坐下來好好談,是不是有比法院更好的方式?
🤝 有時,#談判 才是最務實的策略
過去我們也處理過不少案件,在證據尚稱完整、雙方尚有協商空間時,選擇在訴訟前或訴訟中談判,反而爭取到更符合當事人期待的賠償金。
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打官司,也不是每個官司都值得打到底。
我們不是鼓勵妥協,而是站在你的立場,替你思考最有利的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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