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 #新城分局 同仁押解通緝犯途中,因天雨路滑不幸自撞,造成兩名員警受傷,通緝犯傷重不治。
身為長期協助警界的律師,我深知第一線同仁常在惡劣天候下仍得堅守崗位,風險遠超乎外界想像。
這起事件本質上屬「#交通事故」。即便車輛是執行公務中的警車,駕駛仍須遵守交通安全規範。若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速或其他過失,理論上駕駛員警需承擔一定民刑事責任;但同時,若事故原因來自「#天候因素不可抗力」(如颱風豪雨、道路積水),責任就會大幅減輕甚至免責。這部分需待鑑定報告與調查釐清。
在此誠摯慰問受傷的員警,祝早日康復,也對不幸往生者表達遺憾。希望社會能多些體諒,給辛苦的警察更多支持與鼓勵。
#樺加沙颱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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