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律師觀點:自衛不是免死金牌】
台北捷運「逼座→踹人」事件,引發各界討論。
從法律角度來說,正當防衛的界線非常嚴格:
一旦「危險已經解除」,防衛行為就必須立即停止。若在危險停止後還繼續攻擊,這部分就不再受正當防衛保護,而可能被認定為「#防衛過當」。
換句話說,第一下或許有防衛空間,但「第二下」通常就是爭議點。若因此造成對方受傷,行為人可能面臨 #傷害罪,最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⚖️ #黃柏榮律師 提醒:
自衛權的存在是為了保護自己,但不是讓你藉機報復或洩憤。超過必要的防衛,一旦對方有傷,最後吃官司的可能是你。
所以,遇到衝突時務必冷靜,必要防衛即可。
小心打著「 #自衛」的旗號,卻把自己送進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