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0-29

【律師觀點|「#放棄婚後財產分配」條款】

#粿粿 #范姜彥豐 #王子

名人婚變案件中,有當事人被爆出「簽下放棄婚後財產分配條約」。
你可能會問:「那份文件真的有法律效力嗎?」
作為律師,我必須很冷靜地說——有,而且後果極為嚴重。
在台灣法律下,這樣的簽署等同自願放棄你依法應得的那一半財產保障,
一旦簽了,幾乎沒有回頭路。

一、那紙文件,會讓你失去什麼?

根據《#民法》第1030-1條,台灣採「法定財產制」。
夫妻婚姻關係終止時(離婚或死亡),雙方婚後增加的財產會重新計算:
若一方的財產增加較多,差額的一半應分給另一方。
這是法律為婚姻中非經濟主導者設計的基本保障。

但一旦簽下「放棄婚後財產分配」的條約,
等於主動放棄這項權利——
不論對方婚後累積多少資產、存款、股票或房產,你都無權再分。
法院也會認定:這是你「自由意思」的選擇。

二、想翻案?現實很殘酷

除非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簽署過程存在詐欺、脅迫或重大錯誤,
否則法院幾乎不會撤銷。
在實務上,當事人說「我那時被逼簽的」或「我情緒崩潰」並不足以成立。
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事後明知不公平,卻仍無法挽回損失。

三、實務上常見的「#隱藏陷阱」

律師在處理案件時,最常見的情境包括:
• 對方以「簽一簽比較快」「別鬧大」「這只是形式」為由施壓;
• 文件名為「和解協議」「財產切割書」,內文卻暗藏「放棄分配」條款;
• 簽署過程中沒有律師或公證人見證;

這些操作在情緒激動、關係崩潰的時刻特別容易成功。
但在法律上,只要你簽下名字,就代表你理解並同意內容。
除非能證明是被強迫,否則條約仍具效力。

四、律師能幫你做的事

在簽任何協議前,請讓律師介入。
律師能協助你:
1. 審閱條款內容是否合法、公平;
2. 確認協議有無涉及隱匿資產或不對等條件;
3. 若懷疑遭逼迫簽署,可協助蒐證並評估撤銷或提告強制罪(刑法第304條);
4. 協助談判,保留你的剩餘財產分配權與長期生活保障。

#黃柏榮律師 提醒:
放棄條約看似「成熟退讓」,實際上是切斷法律賦予的最後防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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