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1-13

#離婚冷靜期,有必要嗎?

從我處理案件的經驗來看,真正會委任律師、走進法院 #聲請離婚 的人,多半已經反覆思考過,甚至拖了很長一段時間。這類案件,反悔的比例其實是少數。反而是在程序中,因為制度設計不夠細緻,導致當事人在扶養、財產分配、居住安排上被卡住,衍生更多衝突,才是常態。

把 #離婚率 偏高,直接解讀成「需要一個冷靜期」,在邏輯上其實是便宜行事。程序拉長,離婚完成數字自然會下降,但婚姻是否因此被修復,從來不是同一件事。這樣的制度設計,比較像是在修飾統計表,而不是處理現實中的關係失能。

南韓的熟慮制度確實讓離婚登記變得更困難,也成功壓低數字,但不少實證研究早已指出,婚姻破裂的原因並沒有因此消失。對於已經長期分居、高度對立,甚至存在控制與暴力風險的關係,延長程序,往往只是把問題往後推,代價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。

如果立法方向只是希望「讓離婚變難一點」,那這個目標本身就值得質疑。實務上真正缺乏的,不是多一段被迫等待的時間,而是在關係惡化早期,是否存在可被信任、可選擇、也可中途退出的專業支持系統。沒有這些配套,冷靜期卡住的,往往不是衝動離婚的人,而是已經被困在破裂關係裡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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