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2-02

外送可以送晚餐,
但你用來「#送恐嚇」,就別怪法院找上你。

最近一個真實判決:
姊妹吵架後,其中一人透過 #外送平台,訂了兩把主廚刀,指定送到對方家門口。沒有留言、沒有對話、沒有一句威脅的話。
結果?
#恐嚇危害安全罪 成立。

可能有人會說:
「菜刀是合法商品吧?」
「我又沒說要殺人,怎麼會是恐嚇?」

問題就在這裡。
刑法判斷恐嚇,不是看你送的是不是違禁品,而是看整個行為,在當下脈絡中,會不會被合理解讀為對生命或身體的惡害通知。

實務上早就處理過類似狀況:
寄子彈、寄玩具槍、寄冥紙、寄巫術娃娃、甚至寄寵物屍體,只要足以讓對方 #心生畏懼,都可能構成恐嚇。

重點只有一句話:
你是不是「刻意讓對方害怕」。

吵架後,突然收到兩把刀,任何正常人都知道那在暗示什麼。
法院也知道。

#黃柏榮律師 #定恆法律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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