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4-02

#經營權 拿下來,才是另一場戰的開始。

這件案子,對方在失去經營權後,選擇走「確認僱傭關係存在」這條路。
結果很直接:#敗訴。

問題不在努力,而在策略方向一開始就走錯。
#董事長 與公司之間,究竟是公司法上的職務關係,還是勞動法上的僱傭關係,實務上判斷標準極高。

不是掛名領薪水,就能當勞工;也不是主張有報酬,就能回頭主張權利。

這類案件,本質上不是單純的勞資爭議,而是經營權延伸戰。

你如果用勞動法的邏輯去打公司治理問題,幾乎注定失焦。

#定恆法律事務所 在處理經營權案件時,看的從來不是單一法律關係,而是整體結構。

策略一旦錯位,後面再怎麼補救,成本都會成倍放大。

很多人以為打官司是「找會打的人」。
但在經營權爭議裡,更現實的是:
你要找的是「知道這場仗本質是什麼」的人。

選錯戰場,比打輸更致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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