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5-07

#黃子佼 #上千部性影片 #賠錢換緩刑
新聞上看到的是「37人和解」、「賠償完畢」、「被害人同意緩刑」。
但司法能接觸到的,是少數敢站出來為自己說話的人。

還有更多孩子,可能永遠不知道自己的影像被下載、被交易、被收藏。
也有人知道,卻不敢報案。
因為羞恥、恐懼、家庭壓力,甚至害怕一輩子被貼標籤。

這也是 #兒少性影像案件 最殘酷的地方。

影像不會像一般性侵案件,只停留在某個夜晚。
它會被複製、下載、轉傳、收藏。
每一次點開,對被害人都是重新被侵犯一次。

這次判決,加深很多人對司法判決的誤解:「#有錢就不用關。」

社會之所以憤怒,不只是因為緩刑。
而是一般人很難接受,一個主動加入論壇、長期購買、下載超過兩千部 #兒少性影像的人,最後不用入獄。

尤其判決理由裡,最有力的減刑因素之一,是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」。

問題在於,這類案件真正的受害範圍,可能從來沒有被完整看見。

法律現在能處理的,仍然偏向「#已知被害人」。
但兒少性影像犯罪最大的黑洞,是那些無法辨識、無法聯繫、無法求助的孩子。

她們的人生後來怎麼了?
有沒有因為影像外流被霸凌?
有沒有因此不敢交往、不敢結婚、不敢相信別人?

卷宗裡通常看不到。

#定恆法律事務所 家事部門處理過很多崩潰的個案。
創傷不會因為和解書簽完就結束。

更現實的是,兒少性影像市場之所以存在,靠的從來不只是拍攝者。
還有願意付費的人。

每一次購買、下載,都在告訴供應者:「這東西有市場。」

所以社會今天討論的,已經不只是黃子佼一個人。
而是我們到底願不願意承認:
對 #兒少性影像的消費,本身就是傷害的一部分。

司法可以依法判決。
但社會也有權利討論,現行制度對兒少性犯罪的理解,是否真的足夠。

因為有些傷,不會出現在判決主文裡。
可是一個人可能得花一輩子,才能勉強活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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