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 #陳美琪,一夜成名的故事。
50萬找一隻狗,找到的人最後說:「不用那麼多,拿個意思就好。」
這句話,其實就是這件事最好的收尾。
雲林一隻12歲 #米克斯犬「陳美琪」走失,飼主急到開出 #50萬元懸賞,很多人到現場幫忙協尋。
陳美琪平安被找到,找到的人表示不會真的全拿,拿一點心意就好。
飼主 #公開懸賞,找到的人完成條件,原則上就有 #請求報酬 的權利。也就是說,50萬元不是單純喊喊而已,而是可能形成法律上的 #給付義務。
但如果找到的人自己表示「#不用那麼多」,這在法律上可以理解成對部分報酬的 #免除。簡單講,就是本來可以請求50萬,但他願意放棄一部分,只收雙方同意的金額。
這時候,飼主最好還是跟對方用訊息或簡單書面確認:
「本次協尋報酬雙方同意以○○元作為最終給付,收受後不再另行請求。」
很多法律問題,其實不是一開始有人想害誰,而是當下太感動、太急、太不好意思,話講得很模糊。過幾天有人提醒、家人介入、網路意見變多,原本單純的善意就可能變成爭議。
陳美琪平安回家,是最好的結果。
找到的人願意少拿,也是很人情的處理。
但飼主公開懸賞時仍要記得一件事:金額一旦說出口,就要有履行準備。
真的想調整金額,也要靠對方明確同意,不是事後自己覺得「應該不用給那麼多」。
承諾處理清楚,結局才會溫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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